利州区树德小学管理制度校长负责制度学校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聘任。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4、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教师聘任制度一、教师聘任制,就是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由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岗位设置,聘请有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任用制度二、教师聘任,分为聘用、聘任两个步骤。三、聘用制是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学校与职工基本人事关系的一种用人制度,即学校教职工在本单位的身份属性通过与单位签订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