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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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港澳 台 居民定居证明 签发服务指南 (完整版) 编号: 06032 发布日期: 年 月 实施日期: 年 月 发布机构: 出入境管理局 2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 签发服务 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 原内地居民经公安机关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后申请返回内地定居。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 四、受理机构 申请人原户口所在地 县 级以上公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 机构 (广东省由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 五、决定 机构 申请人原户口所在地 省 级公安机关(广东省由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审批 )。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 、

2、申请条件 原内地居民经公安机关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后因有特殊家庭困难需要返回内地定居。 八、禁止性要求 3 申 请人有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 十五 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签发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 。 九、 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港澳居民申请返回内地定居申请表。 (二) 交验申请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 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 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三) 提交申请人自愿放弃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的书面声明。 (四)提交与申请返回内地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 十、申请接收 接收部

3、门、 时间、 地址 、方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具体由各地自行完善。 十 一 、 办理方式 港澳 居民申请 办理港澳居民定居证明 ,须由本人向 原户口所在地 公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机构 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 十 二 、办理基本流程 (一) 申请人向 受理 机构 提交申请材料; (二) 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 不齐全4 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 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

4、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 申请人领取 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 。 十 三 、证件换发、补发 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 遗失、被盗、损毁,应向原申请地的公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机构 提出补发的申请。证件遗失、被盗的,提交书面声明,损毁的须交回原件。 十 四 、办 证时限 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 许可 决定 ; 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 个工作日。 十 五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 六 、审批结果 申请人可在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签发 15 个工作日后,持通知书到定居

5、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 5 十 七 、结果送达 批准签发的 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 , 须由申请人本人前往公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机构 现场 领取。 十 八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人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2、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申辩权; 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申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配合行政机关面谈、电话

6、询问、实地调查等,以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 申请人须在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签发十五个工作日后,持通知书到定居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 ;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九 、咨询 和监督投诉渠道 (一)地市级公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 机构 ,地址: ,咨询投诉电话: ; 6 (二) 省级 公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机构 , 地址: ,咨询投诉电话: ; (三) 国家移民管理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4 号,咨询投诉 电话 : 010-66266400。 ( 具体由各地自行完善) 二十 、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 : (二)办公时间: (具体由各地自

7、行完善) 二十 一 、 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一)窗 口查询: (二) 网上 查询: (三)其他查询方式: (具体由各地自行完善) 附录: 1、 港澳居民定居申请审批 流程图 2、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由各地自行补充完善) 3、常见错误示例(由各地自行补充完善) 4、常见问题解答(由各地自行补充完善) 7 附录 1 港澳居民定居 申请审批 流程图 申请人递交申请 窗 口受理 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 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向申请人告知原因 审批签发 制 作通知书 领 取通知书 附录 2 港澳居民来内地定居申请表 (示范文本) 姓 名 李萍 性 别 女 贴照片处 近期正面免

8、 冠 彩色照片 相片大小: 4833 mm 出生日期 19900101 出生地 北京 港澳居民身份 香港 澳门 婚姻状况 已婚 香港 /澳门 居民身份证号码 R000000( 0) 永久性居民 是 否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号码 H 0 0 0 0 0 0 0 0 0 0 本申请表所填内容准确无误,所提交的照片、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本人的申请情况、联系地址或者电话如有变 化,将及时告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否则责任自负。 申请人(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香港 /澳门 住址 香港 XX 街 XX 号 联系电话 00852-00000000(固定) 00852

9、-00000000(手机) 获取香港 /澳门居民身份原因 由内地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在香港或者澳门出生 由国外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其他( ) 来内地定居事由 夫妻团聚 (偕行子女 ) 偕行子女人数人 照顾父母 投靠父母 投靠子女 特殊情况 : x x x x x x x x x 申请定居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 XX 小区 X 楼 XX 号 拟 团 聚 内 地 亲 属 情 况 身份证 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 2 3 4 5 6 7 8 9 贴照片处 近期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相片大小: 4833 mm 姓 名 李 X 性 别 男 出生日期 19500101 户口 所在地 北

10、京市朝阳区 XX 街 XX 号 所属 派出所 XX 路派出所 家庭 现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 XX 小区 X 楼 XX 号 联系电话 13800000000 010-00000000 身份证 号码 1 2 3 4 5 6 7 8 9 1 2 3 4 5 6 7 8 9 贴照片处 近期正面免冠 彩色照片 相片大小: 4833 mm 姓名 王 X 性 别 女 出生日期 19510101 户口 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 XX 街 XX 号 所属 派出所 XX 路派出所 家庭 现住址 北京市朝阳区 XX 小区 X 楼 XX 号 联系电话 13800000000 010-00000000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11、 称 谓 姓 名 出生日期 家 庭 住 址 丈夫 张 XX 19880101 香港 XX 街 XX 号 父亲 李 X 19500101 北京市朝阳区 XX 小区 X 楼 XX 号 母亲 王 X 19510101 北京市朝阳区 XX 小区 X 楼 XX 号 申请编号条形码 附录 3 常见错误示例 附录 4 常见问题解答 一、 哪些港澳居民可以申请来内地定居 ? 答: 经公安机关 批准 赴港澳地区定居 的 原内地居民 可以 申请返回内地定居。 二、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 答: 一是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港澳居民申请返回内地定居申请表 ;二是 交验申请人的香

12、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 提交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三是 提交申请人自愿放弃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的书面声明 ;四是 提交与申请返回内地定居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 三、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办理方式是怎样的 ? 答: 港澳 居民申请 办理港澳居民定居证明 ,须由本人向 原户口所在地 公 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机构 提出申请,接受面见和询问 。 四、 港澳居民定居证明怎么换补发 ? 答: 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 遗失、被盗、损毁,应向原申请地的公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机构 提出补发的申请。证件遗失、被盗 的,提交书面声明,损毁的须

13、交回原件 。 10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 台湾居民 申请 来大陆定居 。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 、 审批 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四、受理机构 拟定居地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出入境管理机构 。 五 、 决定 机构 根据申请情形分别由 省 级 公安 机关 以及 国家移民管理局 审批。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 、 申请条件 (一)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此种情形须符合下述第二项的规定)、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二) 与大陆居民结婚 3 年以上(含 3 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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