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南京理工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周转房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周转房为学校划定的成套住房和教职工集体宿舍。 第三条 周转房用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的教职工有期限的租赁。周转房仅限于承租人自住。第二章 申请条件第四条 申请租赁周转房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新进学校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未婚人员可申请集体宿舍,已婚人员可申请成套住房)。 新进学校工作的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员、雇员制人员,在本市无住房且未婚或配偶、子女均在外地,可申请集体宿舍。 (二)居住集体宿舍的已婚事业编制人员,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可申请成套住房。(三)进校博士后流动站人员。(四)经学校认定的其他人员。第三章 调配及程序第五条 各类人员租赁周转房的建筑面积标准: (一)引进人才为80 平方米以下。 (二)进站博士后及其他人员为60平方米以下。(三)各类事业编制未婚人员承租集体宿舍标准为: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一人一间,本科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