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工作票填写规范一、变配电工作票填用的基本要求1、在变配电站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正确使用变配电工作票。变配电第一、二种工作票的使用范围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3.2.1条执行。2、工作票签发人名单由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每年以文件形式公布。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由各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每年以书面形式公布,并发送到相关变配电站和班组。工作票签发人一年内因故变更,应及时上报局安监处,并批准。3、外单位进入变配电站工作,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人员名单应送安监处,由安监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变配电站管理单位备案后,外单位方可进入变配电站工作。4、本局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超越权限范围签发工作票和进入权限以外变配电站工作,工作单位应上报安监处,由安监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变配电站管理单位备案后,工作单位方可进入变配电站工作。5、工作票设置为A3纸大小,附图为A4纸大小。工作票一式两份,第一联由变配电站管理班组收存,第二联由工作单位收存。许可人应用复写纸填写。6、综合检修可根据工作需要设专职监护人,规定监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