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豪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第一章 总则一、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南京市大地豪庭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南京创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2005年10月6日11日大地豪庭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表决,同意将大地豪庭住宅小区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二、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综合小区座落位置: 南京 市 白下 区 石门坎 路(街道) 117 号四 至:东 无名路 南 光华路西 紫金西路 北 无名路 占地面积: 356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95600 平方米其中 住宅房屋建筑面积:68078.66平方米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2568.71平方米三、 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四、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