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一、时间安排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9月10日前完成班级评议及信息提交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学校审核及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入库表单反馈工作,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3月1日至3月10日之间完成经济困难学生民主评议工作。二、困难生比例经济困难学生总数不多于各班学生总人数的20%;三、困难水平界定标准1、特困生界定(1)生源地为乡村的年家庭收入低于8000元,生源地为城镇的年家庭收入低于11000元或持有低保证家庭子女;(2)月平均消费额低于300元;(3)除学习必须用品外,无电子娱乐消费产品;(4)无挥霍浪费现象,不出入中高档消费场所;(5)月平均通讯费用低于20元;2、贫困生界定(1)生源地为乡村的年家庭收入低于15000元,生源地为城镇的年家庭收入低于21000元;(2)月平均消费额低于450元;(3)学必要学习用品外,无中高档电子娱乐消费产品;(4)无挥霍浪费现象,不出入高档消费场所;(5)月平均通讯费用低于45元。四、认定流程1、新生认定(1)新生入学之后,学院将经济困难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