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省完全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 行)福建省教育厅印发二七年十二月编 制 说 明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精神,提高我省完全小学体育、艺术教育技术装备水平,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促进我省完全小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完全小学和九年制学校的小学部分(以下简称“小学”),初级小学可参考执行。一、 指导思想1、专用教室和场馆及附属用房的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要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套的教学仪器和器材,有严格的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合格的管理人员。2、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有利于各种媒体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3、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营造学科实验的优良环境,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能力的教学环境。4、体现整合教育资源,探索实验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