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兴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简明等级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宜兴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简明等级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市各物业服务企业: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服务标准规范、收费公开透明、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宜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宜兴市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简明等级收费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下发的等级收费标准为基准指导价标准,允许在2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但上浮必须得到市物价局同意备案后方可执行。二、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程序(一)、业主大会成立前的住宅小区1、已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但未办理收费标准备案手续的小区,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由开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属地政府居(村)委会组织,会同市物价局、市住房局、市房协物专委、开发建设单位、前期物业中标单位等召开座谈会,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