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073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四川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节能降耗的约束性指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年均节能率4.4%,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的1.53吨标准煤降到1.22吨标准煤;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削减5%和11.9%,氨氮总量削减6.6%。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78号)下发后又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有关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有关部门作出了相应的工作部署,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2006年我省未完成年初确定的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加大了完成后4年节能减排任务的难度。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当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阶段,消费规模不断扩大,能源资源消耗强度高,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