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八达岭山庄管理规约(公布稿)为规范北京八达岭山庄别墅社区(以下简称“山庄”)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山庄区域内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山庄的物业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本规约。本规约对山庄所有业主均具有约束力,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八达岭山庄(销售名称为阳光假日、玫瑰山谷)座落位置:北京市延庆县八达岭镇阳光路8号,位于营城子村西、里炮村东。总占地面积:1490亩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5万平方米(别墅22万平方米、公寓3万平方米),配套公建8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政府批文号:京延国用(1999)字第047号土地用途:建住宅商品房第二条 本规约对山庄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第三条 全体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共同保护和提升八达岭山庄的整体价值、品牌和形象,共同创建和谐舒畅、整洁亮丽、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