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关于修订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通知 京国土房管物2003950号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物业管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建立起住宅物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舒适、清洁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结合今年住宅物业防治“非典”工作实际,将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京国土房管物2003127号)作了修改,修订为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于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同时废止。 现将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制定本标准的目的: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为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依据,为政府主管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提供依据。 二、本标准是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指导性标准,也是物业管理企业申请资质等级和资质年审的考核标准。 三、标准分为两类:一适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