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旅游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目的规范丹东市旅游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干部职工和游客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旅游环境。(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游安全管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辽宁省旅游条例、辽宁省旅游重大特大事故报告暂行办法、丹东市政府有关中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和规定和辽宁省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丹东境内所有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类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四)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干部职工和游客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的安全防护。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