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德政办字201259号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德城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德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六月八日德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充分利用现有防汛排涝条件,做好市区防洪、防汛排涝及极端气象条件下的暴风雨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抢险、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德州市中心区(德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内抗洪、防汛排涝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灾害包括极端气象条件下的内涝灾害,客水影响下的洪涝灾害,河道漫堤、管涌、决口引起的次生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