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要求,特制定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一、组织与制度建设(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教委主任、县财政局长、县发改委主任、县农委主任、县工商局长、县质检局长、县卫生局长、县食药监局长、县食安办主任、县监察局长和县审计局长为成员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委,县教委主任张和平任办公室主任。(二)建立责任体系。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实施工作的综合协调;县教委牵头负责“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县食药监局对学校食堂、托餐家庭(个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县财政局负责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县发改委负责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县农委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县工商局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县质检局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