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领域大额与可疑信息报告制度的经济学分析从国际上打击洗钱活动的经验来看反洗钱法律和机制较健全的发达国家和国际反洗钱组织都将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作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重点措施之一(杨胜刚、何靖2004)一般说来大额与可疑信息报告制度要求金融机构予以特别注意的交易包括所有复杂的交易、不正常的交易或巨额的交易以及无明显经济目的或合法目的的定期小额交易金融机构一旦怀疑上述交易可能构成非法活动或与非法活动有关应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可疑交易同时还规定金融机构及其雇员、职员、董事、所有者或法律授权的其他代表对可疑交易的报告只要遵守规则善意进行不论结果如何免除由任何合同所施加的披露信息的限制免除由任何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所施加的刑事、民事或行政责任善意免责规定对于促进金融机构与政府合作、保护金融机构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价值本文的目的就是要从经济学理论的角度来探讨大额与可疑信息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文章分三部分首先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分析大额与可疑信息报告的必要性;然后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下分析金融机构在进行“报告收益”与“报告成本”的比较分析之后遵守个体效用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