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款、结算款、及拖欠款管理制度1、本制度为中建四局五公司(都匀)工程进度款审核及工程款支付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该公司的总包和业主付款的分包工程。2管理体系2. 1工程进度款、结算款、拖欠款支付审核工作在公司总经理,总工领导下,商务部负责组织、工程部和财务部协作,监理公司,测量师行技术支持下按程序,分步骤有序进行。2.2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工程部重点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条件符合性审核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审核,监理公司和测量师行分别独立进行工程计量和应付进度款计算,工程部综合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意见,商务部、工程部、财务部确定应付款金额。与工程部沟通一致意见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工程部协调监理公司出具支付凭证,履行付款审批手续,经财务部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拨付进度款。3. 工作程序3.1于每月30日,承包方、监理、测量师、业主工程师共同在现场确定当月各专业计量部位。3.2承包方向监理报送当月完成工程量及工程款,监理审核由后连同审核意见一并报业主商务部。3.3工程部审核后填写“工程进度款付款审批单”连同监理审核意见转商务部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