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序言第一条 为了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提高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结合我司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部及公司各工地现场项目经理部。第三条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各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第四条 各项目经理部必须贯彻“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五条 项目经理是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项目经理应努力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法规。消除事故隐患,关心施工人员生活,劳逸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施工。第六条 安全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安全措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素养,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预测及监控。第七条 安全施工,人人有责。应不断强化以各个工地项目经理为第一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各项目经理应在各自主管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