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级)四级。 1.4 适用范围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