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整体上市中的母子公司吸收合并 2008-08-26 10:52:07文/左宏 、张晓杰 作为一种重要的公司并购方式,吸收合并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成本存续公司,而被吸收公司注销法人地位的合并形式。这种方式既有利于减少行业的竞争对手,提高行业集中度,又有利于缩短上市周期,提高上市效率。当前通过母子公司吸收合并实行整体上市已经成为整体上市的重要方式之一。经过多年剥离上市政策的实施,中国绝大多数国有集团形成了属下拥有一家或多家上市公司的格局,为母子公司吸收合并提供了条件。通过吸收合并实现整体上市,要求母子公司体系满足三个特定条件并符合政策规定。因此,选择使用吸收合并方式推进国企整体上市应格外慎重,还要力求方案设计的科学合理,保证方案定价的公平公开,充分考虑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 一、以吸收合并为手段的国企整体上市模式从已经发生的吸收合并整体上市案例看,操作手段主要为换股吸收合并,即通过“股份”的传递实现非上市股份与上市股份的“对换”。在具体操作中,母子公司双方究竟谁担当吸收合并的主体,谁担当吸收合并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