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器材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1单价在500元以下,使用期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其他装置均属低值耐用品范围。2单价在500元至100元之间的低值耐用品,应首先在实验室进行低值耐用品建帐登记,方可报销。3单价在100元以下的低值耐用品,均应进行建帐建卡管理。4低值耐用品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各实验分室、研究室要配备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此项工作,管理人员要力求稳定,调动时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5低值耐用品要建立一级分类帐(卡),定期进行帐(卡)物核对,保持帐(卡)物一致。6凡供给个人使用保管的低值耐用物品,尤其是两用物品要有严格的借用、配备办法;损坏或丢失的赔偿处理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7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一律不单独建帐(卡),只随主机作附件处理。8多余积压的低值耐用品,化学实验室内调济由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办理帐(卡)变更手续;需报废的低值耐用品,要及时上报化学实验室设备分管人员,并报系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并收回统一报废处理。 北山学校实验器材室 2011年7月20日大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