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嘉益大厦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厦门温馨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嘉益大厦(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商住楼座落位置:厦门市嘉禾路158162号四至:东至嘉莲别墅、西至嘉禾路、南至海山大厦、北至嘉莲大厦。占地面积:5491.10平方米建筑面积:55281.00平方米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 房屋的使用、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规定对大楼内住宅房屋的使用、装饰装修进行管理监督。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地下室车库。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