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青海水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报告和记等内容。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60 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 号)三、术语及定义3.1 建设项目(工程) 指企业或者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工程。 3.2 三同时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3 职业病防护设施 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