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甘肃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2005-2010年甘肃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甘肃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主要包括:大型科学设施与基地、科技基础数据中心、生物种质资源及标本、科技文献资源、网络科技信息资源、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基础条件。第三条 平台建设项目旨在整合甘肃区域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和提升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为全省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高效服务和有力支撑。第二章 支持条件和范围第四条 甘肃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适用于甘肃省科研院所、中央在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第五条 重点支持范围:1实验基地建设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2自然科技资源共享3科学数据共享4科技文献资源共享5网络科技环境建设6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第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项目符合甘肃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