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实物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特制订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二、层级与职责(一)行政部负责公司本部及所属各部门实物资产增加、减少报批手续的管理,资产登记管理及末使用实物资产的保管工作;财务部负责对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实物资产核算管理工作。(二)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所属子公司是二级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各项实物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三)实物资产帐务管理。1.各级实物资产管理单位应按划定的实物资产类别,分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耐用品设立台帐,对本单位各项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登记、统计。2.物业公司建立一级管理台帐,并对本公司各类实物资产实行控制(购入、入库、出库)管理;公司财务部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按分类进行核算,并负责对实物资产管理实行财务监督;对耐用品实行一次性摊销,日常管理会同物业公司定期清查备案。三、 实物资产价值标准1.实物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各种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耐用品。2.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