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识别、评价和控制管理制度1 目的与范围1.1 为强化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对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实行登记建档,控制管理,防止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管理控制的方法和程序。1.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及其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2 总则2.1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2.2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原则:2.2.1按GB 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中所列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确定为重大危险源。2.2.2有以下重大后果的可确定为重大危险源。2.2.1.1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后果的危险源;2.2.1.2可能导致一次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如爆炸、多人急性中毒、需要社会救助的重大火灾)及其他严重损失(如环境破坏)的危险源;2.2.1.3可能造成一次坍塌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价值损失50万元及以上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