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生产装置过程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技术管理规定1技术管理基本要求1.1本规定所称生产装置过程控制仪表包括:DCS、ESD、PLC及重要的在线仪表(以下简称控制仪表)。生产装置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以下简称仪表电源)是指低压配电装置、低压供电线路、静止不间断供电装置(以下简称UPS)、蓄电池、隔离变压器等组成的仪表电源供电系统。1.2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所属各炼油化工企业,生产装置过程控制仪表电源供电系统的新建、技术改造、隐患治理等方案设计及运行管理。1.3仪表电源的技术管理遵循统一标准、技术合理、优化配置、依靠技术进步的原则,实行总部与企业的两级管理。2职责分工2.1总部相关部门按照中国石化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和中国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电气设备管理规定),依据其职责,对企业仪表电源实施管理,并积极开展技术服务,指导企业不断提高专业管理水平。2.2企业负责建立仪表电源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制定考核标准,全面负责企业仪表电源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