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纳税调整避税的主要方式 利用转让价格避税 利用税收征管漏洞避税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避税 利用避税地进行国际避税我国反避税立法回顾 始于20 世纪80 年代后期 1991 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实施细则第四章52 条58 条 1993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10 条、实施细则第51 条 1993 年(2001 年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6 条、实施细则第5156 条 1998 年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 2004 年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新税法的变化 在内容上进一步丰富和扩展了反避税规定: 1 引入“ 独立交易原则”转让定价的核心原则。 2 明确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的义务。 3 借鉴国外反避税立法经验,结合我国反避税工作实际,增加了新的条款一般反避税条款、防止资本弱化、成本分摊协议、预约定价安排、受控外国公司、核定程序、加收利息等条款。本章主要内容 转让定价 成本分摊 预约定价 资料提供 受控外国公司 资本弱化 一般反避税条款 加计利息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对比表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41-48条)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