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项目验收评分标准(2011)的通知陕建发201247号各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2010年,建设部对“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的内容进行了重新修改,根据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 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2010170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修订了省级新技术示范工程项目验收评分标准,现将修订后的“陕西省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项目验收评分标准(2011)”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陕西省建设新技术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省示范工程)的验收评价是以工程项目推广应用新技术的内容、程度为基础,同时考虑推广项目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管理整体水平的影响因素,综合评价打分。2、凡创建省示范工程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建设程序符合要求且必须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在工程建设中不得使用明令淘汰或禁用的技术、产品、材料等。3、省示范工程原则上以单体工程为对象申报。同一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的申报,按建筑(多层、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