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规范供应商的管理,客观评价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为采购的效果和效率提供基础保证,特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包括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和服务类供应商(包括监理、勘察、设计、咨询顾问、营销策划/代理/模型/楼书等)的管理工作。3.定义 3.1合作供应商指向公司提供直接用于项目建设或维护的材料、设备、施工以及服务的组织。3.2 可试用供应商指经资质审查合格,具备向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资格,尚未合作或首次合作存在问题但不严重,并有意再次试用的供应商。3.3 合格供应商指与公司合作过,经公司评审为合格的供应商。3.4 战略合作伙伴行业知名企业或已经评定为的合格供应商,经公司批准确定为战略合作伙伴。3.5 不合格供应商不符合公司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或经资格审查、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3.6 黑名单供应商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严重违约等行为的供应商。4.职责4.1采购部负责公司内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的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