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宣贯材料第一节 保教队伍1-1【评估标准】1-1 正、副园长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符合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要求和园长“岗位能力要求”。 【标准解读】依据幼儿教育发展的要求,评估标准对幼儿园园长任职条件提出了学历、资格和能力要求。这一标准源于、高于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园长任职资格的要求,适应了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对幼儿教育的新要求。近年来,日趋多元化的社会发展,广泛传播的多种教育模式、教育理念,不断深入的课程改革,都在影响着我国幼儿教育的发展。作为一园之魂的园长,其专业水平与综合能力影响着幼儿园的发展方向和保教水平。因此,园长应具备较高的学历和认识、借鉴这些理念与经验的能力,不断吸取新鲜的教育理论和改革经验,并根据幼儿园的发展作出准确的选择与判断,从而引领幼儿园沿着正确的办园方向改革、发展。要求正、副园长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是指与学前教育专业有关的学历,如学前教育大专或本科、幼儿教育大专或本科、幼儿艺术与幼儿教育大专等大专学历。中等幼儿师范毕业后取得的其他大专以上学历可比照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