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价的公平性分析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I.引言q 2000年5月22日,里昂证券新兴市场(“里昂证券 ”)与山东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能 ”或 “公司 ”)签订了聘用协议,受聘担任此次购并的财务顾问,其职责包括就购并对价的公平性,从财务角度向公司董事会提供公平意见书。q 里昂证券通过对公司的业务、营运、资产、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计划的尽职调查,及同公司管理层的讨论,应用现金流折现法对公司进行了财务估值;我司也研究了公司某些财务数据及股价表现;并与其他类似且可比的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了比较;同时,我们也对最近电力行业其他的收购和合并交易进行了分析比较。q 7月15日山东华能和华能国际的管理层以及两家公司的财务顾问,就购并对价达成一致,华能国际将以每国内普通股1.34元人民币以及每N股0.1618美元,(相当于每美国存托股(ADS)*8.09美元)的现金价格购买山东华能。 q 经过我司对于公开可得的、公司管理层提供的或其他各项资料的评估、审核及分析,我们认为上述对价对山东华能的股东,从财务角度而言,是公平的。 * 每美国美国存托股(ADS)相当于50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的普通股;除非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