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17 12022/8/17 2一、收入总额的检查(一)审查收入总额的范围是否正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2022/8/17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2022/8/17 4(二)销售货物收入的检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