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陕西省高等院校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并完善我校物资设备采购管理程序和机制,保证我校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工作规范、廉洁、高效运作,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规,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物资设备包括后勤服务、教学科研、图书资料、办公使用的各类物资设备。第三条 各业务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都要自律规范,各尽其职,主动配合,协调支持,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人员都要以对学校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力求节约,反对浪费,廉洁、高效履行职责。第四条 各项采购活动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都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集体采购、货比三家”的原则,选定符合使用要求、性价比较高的物资设备。 第五条 采购工作程序都应注意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一般情况下至少应引入三家以上供应商参与竞争。且要从维护学校利益出发,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各种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