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保健科工作职责一、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认真开展本辖区内的卫生防疫,预防保健工作,努力降低常见传染病的发病率,为辖区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本辖区内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工作。 三、认真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贮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和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等法规和规定,扎扎实实地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四、在本辖区内切实开展慢性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防制工作。 五、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墙报等形式,大力开展传染病教育工作,提高群众防疫的能动性。 六、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学校卫生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本辖区内,主动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舍卫生、职业病的监督监测工作。 七、主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