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安全管理师培训考核办公室中国保健协会保健食品工作委员会中国食品安全管理师河南省培训基地中保食字(2011)第05号关于举办“全国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岗位认证特训班”通知各食品安全管理单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流通企业、餐饮业及各大医院和高等院校等单位: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的第十一届人代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09年6月1日正式实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全国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杜绝“毒奶粉”、“地沟油”、“有色馒头”、“瘦肉精”等食品安全案件的发生,切实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及责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中国保健协会食品工作委员会与河南名企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在河南省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师和公共营养师岗位培训考核认证工作,落实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具体培训事宜通知如下:一、 招生对象1.从事食品安全、质量控制、质量检验的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