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简本)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龙岩市区生活垃圾运到黄竹坑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黄竹坑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总场容为142万m3,有效场容123万m3,可消纳原生城市生活垃圾约187万吨,2003年建成,当时设计使用年限15.5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人口及垃圾产生量增大,垃圾填埋场无法满足长远垃圾的处理要求,趁此垃圾填埋场还有一定的库容量时,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既解决生活垃圾最佳处置,又不占用垃圾填埋场,留出填埋场的库容量作为垃圾焚烧厂飞灰填埋之用,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的发展。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城市固体垃圾发电”,被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将“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列为电力行业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为生活垃圾发电,是我国鼓励发展的产业。 1.2 评价项目由来为了改善龙岩市环境卫生的现状,受龙岩市环境卫生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