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培训资料1、高处作业(1)高处作业的定义按照国标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其涵义有两个:一是相对概念,可能坠落的底面高度大于或等于2m;也就是说不论在单层、多层或高层建筑物作业,即使是在平地,只要作业处的侧面有可能导致人员坠落的坑、井、洞或空间,其高度达到2m及以上,就属于高处作业;二是高低差距标准定为2m,因为一般情况下,当人在2m以上的高度坠落时,就很可能会造成重伤、残废或甚至死亡。因此,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开工以前就须特别留意以下有关事项: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要完整地列入施工计划;进行技术教育合现场技术交底;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做好对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等。(2)高处作业的级别 高出作业的级别可分为四级,即高处作业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30m时,为特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又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其中特殊高处作业又分为八类。特殊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