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牵制办法一、会计、出纳岗1、凡涉及款项和财物的收付、结算、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均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2、会计负责对所在单位凭证、账簿和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稽核,不得兼管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出纳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但不得同时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往来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同时办理收付款和记账。3、银行预留的印签应分别由会计保管财务专用章,出纳保管法人和出纳印章,不得一人统管。在办理业务时,由出纳填制各种款项的收支凭证,并加盖所保管的印章后,交会计复核并加盖财务专用章。4、财务审签程序严格按照由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查-委派会计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的程序办理,未经该程序审签的支出,出纳不得支付款项。二、供销、保管、开票、检验岗1、 采购物资、销售产品由供销员负责办理供销和报账手续。2、 仓库保管员负责开具物资、产品的入库单和实物数量的出库、保管工作,不得开具出库单。3、 开票员主要负责物资、产品的出库单手续的办理,不得经管实物。4、 检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