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业学院校办产业内总会计制度 为了规范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根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校办产业财务作为院内二级财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统一的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认真执行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遵守和执行学院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一、 一、 内部牵制制度1、 1、 内部牵制制度的原则是:帐款分管、相互制约、防止错误与舞弊。2、 2、 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3、 3、 记帐人员(除出纳经管的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外)不得保管与帐簿记录有关的财物;经办人员与审批人员,记帐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与经办人员,经办人员与财产物资保管员,审批人员与财务保管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如在实际工作中确无法避免而出现上述类型情况,必须由第三人充当重复的这一项职能人员或予以证明。4、 4、 财务部门设置固定资产帐、存货帐,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实物管理部门核对。5、 5、 实物管理部门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