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达成及异常事件追踪检查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对联盟各部门的目标达成进行有效的追踪、检查、评估,对异常事件知情、调查,保证联盟有序经营,促进联盟年度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2、 范围:联盟各事业部/处/中心,各事业部/处/中心所属部门。3、绩效管理中心是追踪、检查、评估、调查的执行部门。二、目标达成追踪检查细则(一) 追踪检查内容:1、 部门当月目标计划表所提报的目标在检查期内达成情况。2、 部门上月没有达成的遗留于本月应当完成的事项。3、 交办于本部门的当月应当完成的临时工作项目。4、 其他依据联盟规定应追踪检查的事项。(二)检查方式:采取重点抽检的方法,每个事业部每月检查2个部门以上;具体每月检查哪一部门,由检查的当月临时决定,若上月被检查的部门重点事项未完成,则本月其遗留项应列入重点检查内容。(三)检查流程:1、 在目标检查前,绩效管理中心应编制好目标管理抽样检查表及其他检查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通知被检部门并约定时间也可进行突击检查。2、 绩效管理中心对被检部门的目标达成状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