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机关工作,根据国家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的精神,结合发改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财务管理原则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移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发改委机关所有预算、出纳、核算等项财务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二、预算管理委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应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我委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本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由财务室编制本委的年度财务预算。各项财务支出,按照市财政核定的市发改委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筹安排。1、各处室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增减因素,提出年度经费概算。2、财务室汇总各处室概算,参照上年度机关收支情况,编制发改委机关年度收支概算,报委领导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局。3、经市财政局正式确定的年度预算,由财务室遵照执行;4、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5、在预算执行中,因工作情况确需超预算增加支出的,由相关处室商财务室提出意见,办公室审核后,经分管主任同意,报委主任审批确认。三、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