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控制责任制为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各级质量控制责任,有效控制执业质量,不断提高执业水平,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促进我所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所各级人员质量控制责任如下:一、 主任会计师:各级主任会计师是质量控制的总负责人,对本级的执业质量负全部责任,具体质量控制职责:1、 主持本级质量控制的工作;2、 听取客户情况汇报,决定是否接受委托;3、 审定总体审计计划;4、 负责审计工作底稿的第三级复核;5、 审定审计项目的审计意见,决定审计报告类型;6、 审定并签发审计报告;7、 安排人员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对执业人员进行后续教育。二、 副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协助主任会计师负责审计质量控制工作,具体职责:1、 负责质量控制的日常工作;2、 指导现场外勤工作,解决外勤工作中的重大及疑难问题;3、 审查总体审计计划(二级审查);4、 审查审计项目的审计意见及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类型(二级审查);5、 审查审计报告(二级审查);6、 组织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本所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