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装潢建材有限公司支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支票领用和结算的管理,防止利用支票发生诈骗现象,根据国家的法律和银行结算纪律,保护票据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使支票领用结算做到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支票领用管理 1各部门需领用支票(不包括现金支票,仅指转帐支票),必须填制用款申请书,按资金管理权限经部门经理或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向财务部领取支票。 2财务部支票保管者,对领用的支票建立领用登记手续,按支票号逐笔顺序登记签收,并负责填妥支票签发日期、受票单位、用途、金额,如金额难于确定时须在用途栏加盖限额章,并确定最高限额加以控制。 3支票与印签须由财会两人分别保管,支票填妥后由印签保管者加盖印签。领取的所有支票,不允许转让,在支票上必须注明。 4凡外出采购物品时,确属难于明确受票单位的,受票单位空白,但日期、用途、金额要求注明,不准携带全空白支票出门,领用人对支票必须严加保管,防止丢失。 5进货货款原则上不使用转帐支票付款,采用贷记凭证由银行划帐,特殊需要用支票付款由总经理室签字领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