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制度为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加强财务支出管理,规范费用报销程序,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根据公司实际工作情况,暂定报销时间为每周二、周五,请提前将报销单据准备好并交到财务部统一进行审批。 第二条 发生借款或申请款项时,填制“申请报告单”及“借款单”,其中“借款理由”一栏要有详细的用款说明,经相关领导确认后可借支款项。 第三条 各种借款要在7日内及时报销,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财务部严格执行“前帐不清,后帐不立”的原则。 第四条 对于交通费的报销有以下几点规定: 1、 为了节省大家的宝贵时间,暂定为每月月初5日前统一报销上月票据。 2、 对于以前月份的出租车票将不予报销。 3、 每张交通费报销原始单据背面要注明支出时间及事由,并填制“交通费用报销明细表”,特别是事由一定要写清楚。 4、 每天晚上加班至20:30后可报销加班出租车费用,以打卡时间为准,节假日加班可报销往返交通费用(此条规定依据当日加班申请),每月底办公室将整月公司员工加班清单汇总成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送至财务部出纳,出纳在核查交通费报销单据时将依据此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