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验资报告可参照本报告格式执行。验资报告天职京审字200第号有限责任公司(筹):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筹)截至20年月日止由(原企业名称)改制变更为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和贵公司(筹)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筹)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筹)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根据(原企业名称)出资人关于公司改制变更的决议、(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文件名称)和改制后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改制变更后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原企业名称)全体出资人以其拥有的(原企业名称)的净资产于20年月日之前折合为贵公司(筹)实收资本。经我们审验,截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