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一、印章的基本管理制度1、 印章的代理印制部门,必须登记各类财务印章的使用部门。2、 所有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摆放,不能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由他人使用,也不能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3、 配有印章人员发生人事变动,必须做到“人走章收”,由财务直属的上级人员进行监交或收回。二、印章种类及使用规范、制度1、 印鉴。1) 定义:专指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共二枚,并在结算银行预留式样。2) 用途:主要用于各类结算票据的支付、收款。主要付款结算票据有:支票、本票申请书、汇票申请书、商票承兑和付款、贷记凭证、电汇单等;收款或背书转让时在背书人栏中盖章3) 使用规范:结算票据中必须同时加盖二枚印章,并保证清晰;印鉴盖章必须使用大红色,不使用得以其他颜色,否则支出或收入的票据无效4) 管理制度: 二枚印章必须由分处分专人保管,不可一人同时保管使用,一般情况,法人章由会计保管,印鉴及相关票据由出纳保管,出纳付出结算票据,必须由会计审核后加盖法人章。 上班时间,印鉴必须放在带锁的抽屉中,休息或离开位置时必须上锁;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