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增值税检查方法本章主要从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征税范围、进销项税额、抵扣凭证、减免税等六个方面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以及常见涉税问题及其主要检查方法。第一节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检查一、政策依据(一)一般规定1.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2.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一是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二是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