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公司物资资产的财务监管,使公司的物资实物管理和财务管理能够相互稽核、监督、牵制,保证公司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财务部门在存货物资管理上的控制管理加以确定,对于存货资产的实物管理应依照公司制订的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条:依据管理体系的要求,仓库管理不直接隶属财务部门管理,但应接受财务部门正常的监督管理,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各项稽核工作。同时仓库部门应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建立台帐对保管的物资进行记录,应将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收、发、存)记录清晰。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核算的要求,对存货资产实行“数量、金额式”的分品种的明细核算,并于每月结帐日及时结算出各品种存货资产的结存数量和金额,以便与仓库管理部门台帐进行数量上的稽查、核对。 第一章 购货与付款循环 第五条:根据公司管理计划性的特点,采购活动之前必须实行计划审批,由采购部门、仓库部门或生产部门签发“请购单”或“订购单”,列明该批拟采购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采购价格的询问比较情况,并按照公司内部关于采购审批的规定进行必要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