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DS股份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目 录第1章 总则第2章 工程项目的范围和立项、管理程序及部门第3章 可行性报告或立项报告的内容第4章 工程项目管理第5章 工程项目评审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WDS股份公司及所属企业单位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工程项目正确核算,实现工程项目立项目标,同时配合WDS股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实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WDS股份公司及所属企业所有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立项审批制。资金超过5万元的工程项目由项目开发单位报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批,5万元以下自行立项,报股份公司相关部门和财务部备案。?可细化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WDS股份公司及下属各级公司。第二章 工程项目的范围和立项、管理程序及部门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工程项目包括如下内容:1、 基本建设项目2、 技术改造与更新项目3、 房屋维修工程4、 其他建筑施工项目第五条 项目立项程序立项程序包括立项申请、评议审查、批准立项三个主要环节。立项申请:由预立项单位或部门提出立项报告或可行性报告报相应部门或董事会评议审查:接到立项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