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增值,促进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及*集团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投资管理旨在通过规范企业的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将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之上,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效益最佳化。第三条投资管理是指*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本部及所属独资、控股、参股业的投资行为从立项、论证、实施到回收投资整个过程实施的管理。第四条投资管理遵循保护所有权,放开经营权的基本方针,并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促进企业投资行为健康发展。第五条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的产权代表责任制度,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形式,论证审议监控是投资管理的主要内容。第六条*集团公司设投资管理部,投资管理部是建设控股公司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集团公司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集团公司本部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与监管;负责所属企业投资项目